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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时甚至达到了40%。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一项大事,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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